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
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
各区(市)人民政府,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:
近日,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》,此通知青岛市政府已经转发各区(市)政府。根据市政府要求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坚持防控为先,实行限量开放。各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《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》《山东省A级旅游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手册》要求,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,做到限量、有序开放。疫情防控期间,旅游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,室内场所暂不开放。已经开放的室内景区,应抓紧妥善处理好票务、员工安排等相关工作,立即公告关闭。
二、强化流量管理,严防人员聚集。各旅游景区要建立完善预约制度,通过即时通讯工具、手机客户端、景区官网、电话预约等多种渠道,推行分时段游览预约,引导游客间隔入园、错峰旅游。严格限制现场领票、购票游客数量,防止游客集聚,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%。
三、细化管理措施,规范游览秩序。各旅游景区要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,加强清洁消毒,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。要严格落实实名制扫码入园制度,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工作。要加强巡视巡查,指导游客做好安全防护,保持购票、游览、休息、餐饮等场所人员间距,发现可疑人员应当劝阻其进入,进行暂时隔离,并立即通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处置。要在旅游景区出入口、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。
四、做好宣传引导,倡导文明旅游。要通过官方网站、第三方平台、旅游景区提示牌、广播、电子显示屏等方式,及时发布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、疫情防控指南和森林防火知识、灾害天气预警信息,引导游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,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、掌握防护知识,引导游客自觉佩戴口罩,遵守公共秩序,积极配合防控工作,推进文明旅游。
五、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责任分工。各区(市)要对旅游景区开放负主体责任,要建立督导机制,必要时向重点A级旅游景区派出督导组,切实加强旅游景区开放和旅游安全检查工作。要指导旅游景区健全应急机制,完善应急预案,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,落实落细防控责任,严防恢复运营引发各类安全事故
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2020年4月17日